測繪測量
丙級:
地理信息系統工程:地理信息數據采集(縣級行政區域以下。)、地理信息數據處理(縣級行政區域以下。)、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(縣級行政區域以下。);工程測量:控制測量(四等以下。)、地形測量(1:500比例尺,15平方公里以下;1:1000比例尺,20平方公里以下;1:2000比例尺,30平方公里以下;小于1:5000比例尺,60平方公里以下。)規劃測量(總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下;國家重點建設工程不得承擔。)、建筑工程測量(30層以下的住宅、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質的民用建筑。);市政工程測量(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、小城市道路。);不動產測繪:地籍測繪(日常地籍調查及縣級以下地籍總調查中的地籍測繪。)、房產測繪(規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;單個合同標的不超過建筑面積100萬平方米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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